浅谈法律服务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一、引言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军队的法制建设引人瞩目。其中,法律服务工作的蓬勃开展,直接促进了国家的政策法律在军队中得以更好的落实,这对贯彻中央军委依法治军的方针,保护国家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但是,这只是法律服务工作显而易见的一些作用。其实,对军队来说,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加强我军的政治建设,发挥我军的政治优势,也在落实依法治军方针、依法管理部队、拓展政治工作职能和形成政治工作合力等领域发挥着作用,从而全面提高战斗力和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法律服务工作与军队政治工作的相互作用
(一)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随着依法治军原则的提出和部队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军队特色的法律服务工作在部队应运而生。1995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将司法行政工作、军队保卫工作、军事审判工作和军事检察工作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法律服务工作就是其中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政治工作条例》把“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作为总政治部的重要职责,把领导、负责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各级政治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这样,在《政治工作条例》这一军队政治工作的权威法规中确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在政治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因此可以看出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军队政治工作体系中,在实践中有利于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健康发展。
(二)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政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法律服务工作和政治工作的共同任务是“打击军内违法犯罪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从政治上、组织上纯洁和巩固部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利益和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这一任务的确定,是由法律服务工作本身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咨询工作,从法律角度为部队建设提供各项服务,适应部队建设需要,促进部队的全面建设。这些任务与政治工作中任务的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军队政治工作中不能缺少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对加强军队政治工作,实现政治工作任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机制
(一) 开启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军队政治建设
过去,我军的法律服务工作是潜在的,没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法律队伍,也没有明确的人员职责分工。出现了法律问题,有了法律服务需求,则由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等部门办理。这些法律问题体现在为首长和机关提供法律咨询,为官兵涉法问题提供解答官兵,协调处理军地纠纷,参与诉讼和调解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等。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法律已经涉及国家和军队生活的方方面面。单纯的依靠行政手段和途径,单靠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等部门的工作已不能满足部队政治建设的需要。只有开启法律服务工作,满足日益增多的涉法问题解决的需求,提高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发挥我军政治工作的优势。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落实依法治军方针
依法治军,就是依据法律管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军是军队建设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形成,为依法治军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法治军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才能找到依法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那就是通过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是贯彻实施军事法律法规的重要方面,在依法治军,有效地依法管理部队上发挥着巨大作用。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形成政治工作合力
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具有独立的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相对于政治工作中的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纪检等工作来说具有独特性。但是,法律服务工作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政治工作中的其他业务工作存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开展得好可以和其他政治工作形成合力。首先,法律服务工作与政治工作中的其他工作存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合力的关系。对政治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充实,又促进了政治工作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形成政治工作合力,更有利于完成政治任务。其次,法律服务工作对纪检、组织、干部、宣传、文化工作及群众工作等同样具有促进作用。法律服务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都能相得益彰,形成合力,将系统论中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运用到政治工作中,定会更好地搞好政治工作,实现其任务和职能。
(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政治工作
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在我军的建设和发展中,政治工作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基层部队的政治工作则是整个政治工作最基本、最具体体现,部队基层政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部队的战斗力生成,对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政治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当前,基层政治工作主要依据《军队基层建没纲要》,那么在贯彻这一法规开展基层政治工作的过程中,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就显而易见,法律服务工作要做好《纲要》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基层官兵树立《纲要》就是法规的意识,从而增强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因此,法律服务工作应面向基层开展工作,帮助基层搞好依法管理、依法施训、依法理财、依法搞好教育和法律宣传、依法维权等。所以,法律服务工作在加强基层全面建设,加强基层政治工作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总之,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试谈刑事诉讼法律监督面临问题与措施
【摘要】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制度对公民权利不受侵害进行保护和司法公正的维护中起着重要作用,具有非凡的意义,然而,我国目前对于该制度在现实生活中的实施和应用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要解决目前的不良现状以及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法。这篇文章将会对该制度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进行深入分析,期望在刑事诉讼违规的减少、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司法公正的维护中起到相应的作用,使我国的刑事诉讼监督制度得到完善。
【关键词】司法公正;法律监督;刑事诉讼
一、引言
随着人们思想意识的进步,使得刑事监督制度备受重视,为满足时代的发展,过去的刑事监督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该监督制度主要针对刑法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公正的问题,刑事监督的目的是使刑事案件处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弊端得以完善,对相关机制进行强化,避免对刑法执行过程产生不良影响。为了更好地通过刑事监督制度来维护广大弱势群体的权益,必须对刑事监督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深入的分析以得出有效的解决这类问题的根本措施,对于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有着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国在该方面取得了相应的进展,然而还是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解决,为了进一步改善刑事监督制度问题和缺陷,完善我国的刑事监督制度,本文将对刑事监督制度问题和缺陷进行分析和探索,以期望得出解决该问题和缺陷的相应措施。
二、刑事监督面临的问题
(一)审判和立案环节监督制度问题。
1.立案环节的监督问题。我国曾经对刑事诉讼法做过相关的修改,相对的完善了法律适用条件和范围,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是存在诸如内容不完善、执行性不强等不良因素,使得刑事诉讼的监督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存在缺陷的原因有两点,从检查机关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一是检察机关的执行力不够,二是执法观念没有改变。在执法人员的观念方面,很多人目前仍然把对公安机关将案件向检察院申报以及检察院对案件的监督、审查、立案作为主要注意力集中点,注意力旨在案件的定性,缺乏对立法的监督,使得后续案件监督工作不到位。从被监督的角度看,诉讼程序操作不当,没有得到相应的监督,监督部分没有做好相应的工作,大多数检察机关在立案开始的时候就存在对诉讼程序的违法操作。监督机关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没有和监督部门相配合,对于监督工作的该做的事一样也没有做到,自身的经验无法提升,自身的能力无法为自身工作服务。从制度方面看,制度制定的不够完善,使得监督机关不能在现实中执行相应的监督制度,制度缺乏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审判环节的监督问题。在审判环节中,存在三个主要的问题:(1)监督不到位;(2)监督机构不完善;(3)监督制度的执行不得当。在目前的司法机关中,审判环节的监督问题日益严重,滥用权力使得监督监督工作不能真正执行,很多的特殊性案子没有及时判断与审理,延误了案件的处理时间,使得监督工作苦难重重,使得审判机关、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权力执行方面存在很大的缺陷,使很多违法的程序操作得不到监督,从而无法及时纠正,导致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及时保护,监督机关的作用从根本上没有发挥相应的价值。
(二)其他方面的监督问题。我国目前的监督制度经过多年的探索已经初步成型,然而在监督工作的管理上需要不断的努力和完善,在监督创新性上要有相应的突破,以使法律诉讼案件的违规操作得到进一步的监督和遏制,目前而言,监督上的效果和质量想要得到具体的实质性提升存在很大的困难。法律诉讼监督的困难主要受这几个因素影响。
1.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这方面的遗留因素主要是刑事法律的监督没有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的重视,纵然我国的监督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完善,然而在具体实施和宣传方面却没有相应的进步,刑事诉讼监督制度的应用水平低下,应用范围很小。
2.刑事诉讼的供需矛盾。伴随着我国的刑事监督制度的完善,法律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实施和推广,然而需要法律诉讼监督制度的人越来越多,而从事法律监督工作的人却始终很少,导致了很多刑事案件在法律诉讼上的监督效率低下的情况下出现了钱权交易和违法操作,从事法律诉讼工作的人太少,而法律诉讼案件的不断增多,使得很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护,两者之间的巨大缺陷也使得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度严重缺乏。3.刑事法律诉讼监督服务效果不佳。由于我国的刑事诉讼监督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时间较晚、发展缓慢、使得刑事法律诉讼的服务水平低下,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我国的刑事诉讼监督制度制定较晚,而制度的完善更晚,并且严重缺乏相应的制度、政策、立法、财力的支持。
4.制度不完善。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的立法的相应规章制度和细节没有完善,目前的制度不适应现在的司法践行中的需求。
5.缺乏立法依据。为了更好地服务大众,我国的法律诉讼监督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以减少相应的刑事上出现的冤假错案,对于国家公民权利的基本权利的维护工作一定要注意公民侵害性,出于对这些问题的考虑,我国的法律诉讼监督制度的立法需要有一定的依据。
6.相应的资金短缺。为了更好地服务大众以及维护国家稳定,需要大批的法律工作人员和相应的部门,这些部门和人员会产生相应的费用,这方面费用的缺乏将会导致这些部门无法进行工作或者瘫痪,尤其是刑事诉讼的费用占据着相当高的比例。因此,如果资金严重不足将可能使得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无法持续或者质量不高。7.工作人员工作消极。由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极为复杂,并且时间较长,使得工作人员要求的利益较高,导致资金不足,工作人员待遇得不到提升,会使得刑事诉讼工作人员工作消极,情绪不高,无法保证刑事诉讼监督的工作质量,不利于监督工作的开展。
三、刑事监督面临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审判与立法环节监督出现的问题的解决措施。
在立法环节中,必须推进监督制度的实行,对于司法与立法存在的问题要切实解决,要促进立法规程与依据两个方面的细节完善。在刑事诉讼监督制度的条款方面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与修正,以使司法活动进一步的统一并且公正,法律摩擦得以减少。刑事诉讼监督体制虽然已经被制建立,然而体制尚且不全面,对于执行监督工作有不利影响,针对该类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善。要注重司法程序的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性,并对司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察,提升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重视刑事诉讼监督制度的执行。
(二)其他解决措施。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从刑事诉讼监督制度的执行角度来看,必须要在实际执行中发现问题,对该制度的相应条例进行相应的改进,以解决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阻碍。对于管理体制必须进一步优化,着重培养这方面人才,以供应该岗位的需求,解决人才缺乏的严重问题,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执行中,必须要开源节流,尽量避免经费的浪费,以便于有更多的经费服务更多群体。
在管理机制的进一步改善方面,必须促进监督管理资源的公平分配,增强监督机制的审查,对于一些特殊群体和特殊刑事案件必须给予相应的监督,第一是刑事诉讼费用的节省,提高刑事诉讼案件的审查立案的合法公正性,对运作中存在的弊端进行针对性监督。第二是要将监督工作资源进行平均分配,可以利用社会力量来对刑事诉讼案件的立案审查进行监督,比如新闻媒体,以使监督工作能更加到位,服务质量得以提升。
四、结语
在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我国现在的刑事诉讼监督制度在各方面还存在着问题和缺陷,使得监督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服务质量难以提升,对于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相当不利,并且刑事诉讼案件中的违法违规操作很难得到监督,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将刑事诉讼监督制度的执行理念和监督制度的条例进一步的完善,以提高我国的刑事诉讼监督的服务质量,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为我国人民谋福祉。